该判ATM机失职
报纸上的一则新闻:某年轻人去银行ATM 机上取钱,意外发现机器坏了,取1000 元只显示减少了一元。于是这个青年人在巨大的诱惑面前失却了理智,一而再再而三地取款,直至把他卡上的175元全取光(取出了17万5千元)。银行发现后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,据说初审判得他很重。
我觉得这件事是我们的法制有漏洞。银行的 ATM 机有问题,假如你的机器不坏,没有把那么大的一个诱惑摆在我面前,我怎么会起心?我们的法律哪一条说 ATM 机自己多给我的要算我的罪过?
当然,法网外的东西要靠自我道德的约束,但每个人的道德底线不一样。比如那个许霆,他可能想,又不是我砸开 ATM 机偷的钱,凭什么不拿?不拿白不拿!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说,不是自己应该得的,就不要伸手。但假如果真有一大笔钱被你意外得到了(假如是天上掉下来的吧)且又无人看见,你会主动交出去吗?小 D 的回答是:捡到一千以内的交,以上的不交,自己用!